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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》批前公示


来源: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:2026-07-14 16:58:49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  根据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)的规定,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因建设500千伏连州输变电工程需要,向我局申请位于连州市龙坪镇、西江镇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,经相关部门核查,项目选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的要求。

  为此,我局拟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上报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》,如对上述有异议,请在5天内向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空间用途管制股提出书面意见,如公告期满无异议,我局将上报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》。

  附件:500千伏连州输变电工程(连州段)项目位置示意图.pdf

  联系地址:连州市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

  联系电话:0763-6626309



    连州市自然资源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6年7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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